遺失物品招領說明
  • 欲領取遺失物品,請直接與門市服務人員聯絡;點選門市可連結門市電話與資料。
  • 遺失物品限遺失物主人領取,若拾獲物品為金融証件類,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遺失物公佈只提供貴重物品項,其餘相關遺失物查詢請洽各門市。
  • 遺失物自拾獲日起六個月內若未領取,由本公司自行處理。
拾獲日期 拾獲門市 物品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