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基本條件
1.建物基地須位於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之商業區。
2.建物須臨12米以上道路。
3.建物面積600坪~800坪,每層樓層面積以150坪最佳,須有1樓大廳及獨立進出動線,獨棟建築最好。
4.建物本身須備有停車空間。
5.樓層樑下高度須2.8米以上。
6.建物須備有2座以上之逃生梯,樓梯寬度不得少於1.2米,樓梯級深不得少於24公分,樓梯級高不得高於18公分。
7.大樓本身須備有發電機,消防灑水及排煙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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