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
本公司已依規定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處
理相關事宜;若有糾紛之情事將委由本公司法律顧問之律師處理。 |
符合規定 |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
依股務代理提供之股東名冊以為掌握 |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
財務業務獨立,依主管機關相關法令嚴格控管風險並責成單一部門辦理防火牆之設計管理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
本公司目前並未有獨立董事。 |
本公司之董事均能獨立運作其職權。 |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
不適用 |
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維持主、客觀之超然獨立。 |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並可透過公司網站、電話、傳
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利害關係人建立溝通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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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規定 |
四、資訊公開 |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
本公司網站設有股東專區,揭露完整之財報營收資料、重大訊息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網址為:http://www.holid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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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規定 |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本公司財務業務及相關揭露事項,都依規定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有專人負責揭露資訊的蒐集,並落實發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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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規定 |
五、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
本公司尚無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等功能性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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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運作尚不需要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不適用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 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人之權利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董事出席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狀況、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及社會責任等): |
1、本公司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訂定各項人事制度,以保障員工權益;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全力推動及執行各項福利政策,亦積極舉辦敎育訓練使員工與公司一同成長。
2、本公司已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5,000,000美元並且持續進修,對於涉及利害關係之議案亦進行迴避,以維持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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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敍明其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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